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商铺租赁公告
来源: | 作者:校办 | 发布时间: 2023-06-02 | 865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概述

招租项目位于中山东路地铁一号线,体育场站D口出口,实际使用面积为24.5平方米,1间商铺,该项目招租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招租范围及招租条件

招租范围为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弘毅楼的部分临街底商中山东路331-1号,共计1个商铺,商铺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并以测量实际使用面积作为租金计算依据。意向承租人拟经营业态需符合学校招标业态规划,评选报价不低于租金起价,商铺租赁期限为二年半,租金以随行就市、公开公正为依据,营商环境无明显变化时租金不变,无免租期,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招租商铺情况及招租条件:

地址中山东路331-1,面积24.5 m2 ,租金起价155,租赁年限2年零6个月,用电负荷18KW,无烟道、暖气。

三、招租对象

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且不存在负面影响和失信记录,参选时在学校持有商铺无欠租情况者。

四、评标办法

学校组织评选小组,公示期结束后,择期对意向承租人进行公开竞价评审,按照“价高者得”方式确定中标对象(竞价相同时原有商铺的实际经营者优先,允许原有商铺组合竞标保持现状)。

五、公示期

公示期7天: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8日。

六、具体安排

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总务处负责公开招租事宜咨询、报名、评选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等工作。

2.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2023年6月8日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意向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总务处报名并领取公开招租文件。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时,意向承租的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核实(个人征信报告);意向承租的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现场核实)、代理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企业征信报告);打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4.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逾期到账视为弃选,公开竞价开始前未到场视为弃选。

联系人:韦鸿捷  18932931889  

 

 

 

2023年6月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存在负面影响、失信记录、投标时有欠租情况的,学校经核实后有权视其为废标。

2.所有商铺均为现状交房,参与竞标的商家需提前自行查看商铺现状,学校不承担任何拆除、新增、改造等工作。

3.经营项目中禁止明火(使用液化燃气罐及生物燃料),禁止现场油炸食品,禁止售卖高油、高脂、高糖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禁止高耗能项目,禁止有可能影响教学秩序的经营项目。

4.中标人须按照通知的日期及地点办理商业用房交接手续,签署《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签署当日即为商铺起租日。

5.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和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标时出现租金明显高于招租底价时(高于40%视为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竞标方支付租金为一次性支付整年房租,次年在11月30日前缴纳来年整年房租。

7.学校未聘请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机构,欲了解招租详情,欢迎向学校总务处咨询。

8.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承诺书

 

                                  郑重承诺: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如有违反承诺范围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