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惩戒尺度 传递育人温度
依据石家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简称《规则》)的通知精神,3月22日下午4点,我校邀请周文龙律师为全体教师宣讲《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自《规则》施行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进行各项工作的部署,15日下发《规则》全体教师自学;18日上午邀请校法律顾问周文龙律师到校,共同研讨确定关于《规则》宣讲活动内容,并为全体教师宣讲做准备。
本次宣讲活动,周律师从大家熟悉的各个新闻热点案例出发,带领老师们一起从《规则》制定与出台的背景,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做到学深悟透,为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打好基础。此次培训学习,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并了解《规则》虽然让学校和老师有了惩戒权,但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重拾“戒尺”是为更好育人;要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范围,细化层级边界,把握好尺度,维护学校教师敢管、善管的教育权益;更要家校形成育人合力,通过“惩戒”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其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体现教育的温度。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施行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后续我校将利用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规则》和校规校纪,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学校对教育惩戒的落实执行情况和新校规校纪的制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