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施教育惩戒,“尺度”与“温度”都不可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自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我校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开展对法治精神、教育原则、执行方法的解读,扩大社会、家长对教育惩戒的了解和支持。
为了新校规的出台和落实,学校按照程序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本月15—19日,组织全体教师自学《规则》;18日上午邀请法律顾问周文龙律师到校研讨新校规条款、确定关于《规则》法律顾问宣讲活动内容;22日周律师为全体教师宣讲《规则》,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做到学深悟透,为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打好基础。
在此期间,在田静敏校长的带领下,我校组织领导、教师代表与法律顾问一起,多次以《规则》为指导,结合学生实际,对现有《校规十条》进行修订、完善,依法进一步细化、明确现行学生行为规范,力求内容准确、方向正确。
23日将几易修改的《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规十条》征求意见稿发给全体教师和家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意见。
24日“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我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40人参会。与会代表对《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规十条》及《校规十条奖惩措施》《班级学生行为习惯提示卡》《手机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尤其对依据《规则》修订的新校规及惩戒措施表示高度认可,一致认为附小依托《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学校特有文化,把校规落实、落细、落小,学生看得见,知道什么行为能做,什么不能做,通过“惩戒”教育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言行,培养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涵盖了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较高的教育性。
25日,新订《校规十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6日上交到长安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后续我校将利用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讲解《规则》和《校规十条》,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学校对教育惩戒的落实执行情况和新校规的制定情况。
“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施行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校教师要拿好“戒尺”,遵循育人原则,以可接受的方式将惩戒目的触及学生心灵,防止滥用惩戒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